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紧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上海大学让预决算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创建时间:  2020-09-17  王春红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不断深化,国务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国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海大学在苟燕楠总会计师的带领下紧抓落实条例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

《上海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按照预算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的要求进行编制,对上海大学预决算管理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一、进一步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系。学校预算管理由常委会集体审议决策,校领导分工负责,二级单位归口管理。学校预算由校级预算和二级单位预算构成。

二、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学校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上海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明确了校级预算与二级单位预算的收支范围。并进一步指出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应当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应当统筹兼顾、聚焦重点、保民生、保基本、保育人、勤俭节约。

三、规范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作为预算执行的主体,应当各司其职,切实推动项目预算执行。财务处与预算执行主体通力协作,做好预算执行的服务工作。

四、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决算等各个环节,学校都应紧紧围绕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

五、增强预算透明度。校院二级编制决算草案均应当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完善学校预算体系的建设,是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上海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是上海大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该办法的实施对上海大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预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附件:《上海大学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