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见问题解答 >> 正文


国家自然资金预算编制相关问答

创建时间:  2018-05-03  王春红    浏览次数:


国家自然资金预算编制相关问答

Q: 国家自然基金预算编制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具体内容是什么?

A: 国家自然基金预算内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一)、直接经费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1)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分为:设备购置费、设备试制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三类。

2)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8)专家咨询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9)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如非必要,建议不填报其他支出。

间接经费包括:

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

间接经费无需编制,按一定比例下拨给依托单位。


Q:预算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A:课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编制时,具体标准应参考《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 》上大内(2016209号、《上海大学会议费使用管理办法》 上大内(2016208号、《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教科(2017128号办法编制。发生上述三项业务报销时,也执行上述三个文件的相关标准执行。


Q: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预算如何编制?

A: 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分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在这里,项目负责人要区分好课题任务是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还是仅作为预算中的一项支出类型,如作为预算内容中一项支出的无需按共同承担项目申报,只需将相关费用编制在相应预算中,若超过标准金额的则需说明编制依据。


Q: 哪些项目支出在预算编制时需要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测算依据?

A: 1、编制预算时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方法、过程等进行详细说明,大额支出还要提供价格确定资料,特别是以下支出:

2、某一品种材料预算合计达10万元(含)以上的大宗原辅材料、贵重材料等,应详细说明其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等。

3、单次或累计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应详细说明其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以及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并详细说明承接测试化验加工业务的单位所具备的资质或相应能力。如承接方与承担单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还应详细说明双方利益关联情况。

4、购买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软件,应说明专用软件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用途,对课题研究的作用,购买的必要性和数量的合理性等,并需提供3家以上报价单。

5、委托外单位开发的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定制软件,应说明定制软件的用途,对课题研究的作用,定制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等。


Q:设备购置费和材料费的区别有哪些?

A:设备购置费和材料费的区别主要在使用设备购置经费的支出最后要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对不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一律在材料费中支出。在预算编制时,对大额支出需要提供预算编制依据。此外,对设备采购的应按学校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Q:办公材料 办公用品,比如硒鼓、墨盒、色带,以及相关的计算机配件鼠标、键盘、内存条、移动硬盘等以及打印机等是否可以材料费或设备购置费中支出?

A:上述费用都不可以在材料费或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应在项目间接费用中支出。因此不能将上述内容编制在材料费或设备购置费中。


Q:测试化验加工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A:测试化验加工费一般包括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对与课题任务相关的软件测试、数据加工整理、大型计算机机时等费用均可编制在本预算项目中,但按照研究任务由课题项目独立完成的测试化验加工任务,相关费用不在本科目中核算,应在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和劳务费等预算科目编列,且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


Q:课题承担单位的日常水、电、气、暖消耗等费用是否在燃料动力费支出?

A:上述费用应在间接费用中解决,不在燃料动力费中支出。燃料动力费中支出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是课题项目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费用。不过,对野外考察内容的课题,所需租车或者使用燃油等可分别在设备租赁费和燃料动力费中列支。


Q: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如何编制?

A:上述三项预算编制时分开单独编制,但因三项内容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操作中将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列在一项预算项目中使用,且在具体在预算编制时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10%的情况下,可不编制测算依据。


Q: 去外地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应列在差旅费中,还是会议费中?

A: 去外地参加学术会议发生的差旅费应当列在差旅费用中,不应列在会议费中。会议费项目是由课题负责人自己组织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发生的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印刷费、医药费等。具体可参照《上海大学会议费使用管理办法》编制。

Q: 会议专家的咨询费应编制在哪个预算项目中?咨询费的发放对象

A: 会议专家的咨询费不能编制在会议费预算中,应编制在咨询费预算中。咨询费不能发放给课题(项目)组成员。


Q: 劳务费的发放对象有哪些?可以列支哪些内容?

A: 劳务费可以支付给参与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科研辅助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支付他们从事科研活动的劳务费、津贴、补贴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等,以及发放劳务费产生的个调税。但该预算经费不能支付给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项目)组成员。


Q: 劳务费预算编制时需要注意哪些?

A: 1、劳务费的测算应以实际参与的程度为依据,标准不宜过高;

2、研究生的每年工作时间不要填写12月,一般不超过10个月

3、聘用人员及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参考本地技术服务业平均水平执行。


Q: 项目直接费用预算中是否可以调整?如何调整?

A: 对项目直接费用预算确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

(一)项目预算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具体程序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三)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后(具体程序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