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对教委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高教委专项入账、立项、执行的效率,从2016年11月1日起,校财务处将启用“教委专项申报系统”。现将有关须知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委专项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将各学院、职能部处零星向教委申报的项目纳入系统专门管理,对已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统计和管理,同时在平台上进行项目的立项建卡工作。项目申报人可在系统中及时查询到项目入账、立项的进展情况。
二、系统的服务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职工。
三、操作流程
1、登陆上海大学信息化管理门户网站,在“个人自助服务”查找和点击“教委专项申报”系统。根据系统的提示,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在操作栏点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教委专项经费预算表”。(学校信息化管理门户网址:http://mh.shu.edu.cn/irj/portal)
2、携带打印好的“教委专项经费预算表”、“上海市教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书”至财务处审核和盖章,然后请将申报书提交至教委相关处室。
3、教委下达经费后,校财务处将向项目申报人发送系统通知邮件,项目申报人收到邮件后,须再次登录“教委专项申报”系统,确认并填写项目的相关内容并保存、提交。
4、财务处根据确认后的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经费卡。
财务处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