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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7月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相关通知

创建时间:  2012-07-12  蔡 柳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要求,从2012年7月1日起,上海市将一律使用新版机打发票,手工发票将不再开具。(该文件可直接在上海市财税网或财务处网站的“国家制度”栏内查阅)
从7月1日起,请各位老师在上海地区办理经济业务索取发票时必须取得新版机打发票,拒收手工开具的发票,否则将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二年七月

附:相关媒体报道

7月起上海一律使用新版发票 全部改用机打
2012-6-28 10:19:09 来源:东广新闻台
(消息来源:http://www.smmail.cn/smmail/ggxx/hint/userobject1ai376746.html)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在上海税务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本市新版发票已于今年4月1号正式启用,发票换版过渡期到本月30号为止,在此期间新旧版发票同时使用,下月1号起一律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停止使用,本市新版普通发票中不再设置手写发票,全都改用机打发票。

手写发票7月1日起已被禁用 市民发现可拒收并举报
2012-07-03 07:45:20 东方网
(消息来源:http://www.sh.xinhuanet.com/2012-07/03/c_131690633.htm)

据《新闻晨报》报道,从7月1日起,上海市开始全面停用各类旧版发票,手写发票也随之成为历史。然而,个别小型烟杂店却仍在使用手写发票,并称通过修改开票日期就可规避使用禁令。对此,市税务部门表示,从7月1日起,商家一律要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用户可以不接受今年7月1日
及以后开具的手写发票。税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希望用户主动拒收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手写发票,并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