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们好!
为了保证2009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快捷、安全、方便地传递到您的手中,请您在2009年11月25日之前,核对财务处网站上您的有效联系地址:
一、请您登陆财务处网站(http://finance.shu.edu.cn/Notice.aspx),在“工资查询”栏内点击“税单寄达地址”,请核对您的有效联系地址和邮编。
二、若您的有效联系地址变动了,请做修改。注意:地址必须为文字和数字,不能出现特殊符号(如:“#”,“/”,“\”,“*”等等),邮编为6位数字,不能用全角输入。然后点击“修改”,系统会显示“修改信息成功”。
友情提示:税务局按年度提供《完税证明》,即每年年初提供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2009年度的《完税证明》税务局将在2010年1月份打印,预计将在3月份邮寄到您手中。
财务处
200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