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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学生第二次收费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09-17  夏正洲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你们好! 财务处已通过银行完成了2018-2019学年第一次的学杂费收缴工作,请同学们上财务处网站http://xssf.shu.edu.cn:8088/LocalLogin.aspx,查询自己缴费信息。对于尚未存款或者存款金额不足额导致尚未缴费的同学,请于9月26日前将应缴费金额足额存入银行卡内,财务处在9月26日进行第二次扣款。


一、学杂费查询

登录财务处网站,点击财务服务综合系统(学生)栏,选择“学生缴费-津贴查询”,学号信息验证后进入系统界面内查看具体的缴费信息。


二、 学杂费收取方式和时间节点

本学年收费采取委托银行统一扣款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或者支付宝)方式。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节点如下:

1、银行扣款。请同学们在9月26日前将应缴纳的学杂费足额存入学校提供的银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9月26日统一扣款。如第二次扣款不成功,请同学们继续在银行卡上足额存入,财务处会通知银行择日再次扣款。

2、微信缴费。 (1)关注上大发布公众号 (2)点击功能矩阵 (3)点击财务缴费平台,选择学生“缴费-津贴查询”(4)输入姓名和证件信息(学号或者身份证号)(5)输入欠缴金额、生成订单缴费 (6)完成订单缴费;如果当天无法完成支付,务必当天及时作废订单,以免影响后期支付。

3、支付宝缴费。(1)关注“上海大学”生活号 (2)点击“缴费大厅”

(3)选择“学杂费”按照微信缴费(4)-(6)步骤完成缴费流程。


注意:对于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建议按照学杂费总额扣除贷款金额后的剩余金额通过微信缴费;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缴清学杂费的同学,到学生成才服务中心或所在学院申请办理绿色通道;未按时缴纳学杂费,也未到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办理绿色通道的学生,将影响冬季学期正常选课。


三、学生缴费票据

学费收据采用电子收据形式,收费成功后5个工作日以后,通过上海大学财务处网站进入财务服务综合系统(学生),点击“缴费-津贴查询”,按照缴费记录-发票预览-自行打印电子收据流程完成票据打印。如学费收据需要报销,请自行打印电子收据后到财务处盖章(行政楼108室学生事务岗位)。


友情提示:

一、 学费结算办法具体见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我校学费收取和结算的说明》。

二、请重新办理过新银行卡的同学,在查询学杂费时同时点击财务处网站下财务服务综合系统(学生)栏内的银行卡号修改栏核对自己的银行卡号,如果不符合,请按操作指南进行银行卡号的修改。

银行卡修改流程:

1.登录PIM流程系统完成银行卡修改:https://sso.shu.edu.cn/idp/Authn/UserPassword选择信息服务---手机绑定管理服务流程绑定或修改银行卡号。

2、登录上海大学财务处网站完成银行卡修改

(1)点击“财务服务综合系统(学生)”,输入学号和一卡通密码登录

(2)选择银行卡修改和审核方式:如果页面已经填写手机号码,选择手机验证的审核方式(手机会接受到验证码输入即可)。【不用再到财务处审核】推荐使用

三、有关绿色通道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学院辅导员老师或者查看学生成才服务中心的网站(http://www.ccfw.shu.edu.cn/)。



财务处

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