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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财务报销“繁”措施及建议征询

创建时间:  2019-08-26  王春红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关于“放管服”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进一步落实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报销效率,促进财务处更好为师生服务,财务处已经制订了相关措施(详见下述内容)。

    为了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现特向全校教师继续征询化解报销“繁”的意见和建议(请使用手机微信参与问卷调研https://www.wjx.cn/m/35702500.aspx)。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已经制订的化解报销“繁”的相关措施(假期试行,9月1日全面实行):

    1、针对地铁票、公交车票,无论票面金额大小,均无需粘贴;

    2、针对地铁票、公交车票的报销单附件张数扩大至100张;

    3、研究生付款单笔业务总金额2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可以自行刷卡支付,提供相应的消费记录,网上填报时直接结算进入研究生学费卡;

    4、学生出差,发生的国内差旅/国际交流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可由学生自行刷卡支付,提供相应的消费记录即可;

    5、滴滴打车的费用报销:除横向经费可作为日常交通费报销,其余经费项目中仅可支出邀请校外人员来访(参会、报告、交流等)接送时发生的滴滴费用。

    6、我校在职外籍教师,可不使用公务卡,可不购买公务机票(但需购买国内航空机票),提供刷卡记录即可;

    7、横向经费报销,可不购买公务机票(但需购买国内航空机票);

    8、机票如果无法打印行程单,而是开具增值税发票,航空公司或者代理商可开具抬头为乘机人的发票;

    9、国际交流/出国培训,因特殊情况需购买国外航空公司机票的,须PIM系统填报《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申请》,经国际部和财务处审批完成后办理报销手续;

    10、会议注册费、版面费需要提前汇款支付的费用,可以使用非公务卡的借记卡支付,提供相应的刷卡记录即可;

    11、会议费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原件、原始票据、刷卡记录等。其中会议通知不强制要求签字盖章,可以提供多种通知形式(海报、邮件、网页截图等等);

    12、项目劳务费支出,须注明开展工作任务情况,项目组成员劳务费发放,经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本人劳务费的发放,须由学院(系、所)审批后方可领取,同时按照国家税法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201991日起使用新版《上海大学劳务费支取表》(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13、租车费用的报销:凭对方单位提供的发票、租车协议或清单(含用车时间、行程、费用计算标准)、租车说明办理报销;

    14Pos单(刷卡记录)推荐贴在对应的发票空白处或者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