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依据纳税申报要求各类人员手机号更正补充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4-05-10  王春红    浏览次数:


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我校作为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等所得时,应当从纳税人处采集姓名、身份证号、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等基础信息。

当前,在税务系统大数据管理下,校外劳务人员、校内酬金发放人员均需正确填写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不得填写空号或非本人号码,以免影响纳税申报。感谢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目前系统中已登记的人员手机号错误、重复或空缺的情况均需补充修正后才可申报薪酬。具体操作如下:

1.如教工、学生(有工号、学号人员)的手机号有误,请进入PIM流程-【手机绑定管理服务流程】修改。

2.教工手机号被校外人员占用的,在薪资申报提交报错窗口点击“清除校外人员手机号”;被学生或其他教工占用的,需联系对方按第1步修改。

3.校外人员(无工号人员)的手机号空缺或错误的,在薪资申报提交报错窗口可点击“修改手机号”直接进行修改。

如有疑问,税务政策咨询66134273-赵迪臻

系统操作咨询:财务热线66132341或66743203-12王春红

财务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