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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06-06  王春红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校外人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请未完成操作的老师尽快进入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若截止2025年6月11日,您尙未完成汇算清缴且存在退税(以税务局反馈信息为准),将默认委托学校做集中申报处理。

特此告知。

财务处

2025年6月6日

特别提示:

本年度规定的补税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逾期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