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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差旅费报销指南(2024版)

创建时间:  2018-03-29  王春红    浏览次数:



主要用于项目运行过程中开展相关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按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包干等分项填列开支内容。


      (一) 校内老师

  1) 《上海大学国内出差审批单》(项目组成员出差由经费负责人签字,经费负责人出差由学院负责人签字)

  2) 《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结算单》

  3)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非横向经费必须是公务机票,行程单上印GP字样,附公务卡消费记录)

  4) ★住宿费发票(可以凭住宿费发票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5) ★会议注册费发票(附会议通知)

l 需提前支付且无法使用公务卡发起支付的会议注册费用,可以使用其他银行卡(借记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报销时提供付款记录。

l 使用横向经费出差,可以自行刷卡对公支付,不强制公务卡,也不强制购买公务机票,购买国内航空公司机票即可。


(二) 学生

1) 《上海大学国内出差审批单》(经费负责人签字)

2) 《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结算单》

3)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

  4) ★住宿费发票(可以凭住宿费发票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5) ★会议注册费发票(附会议通知)

           l 学生单独出差的费用可以使用学生的银行卡自行支付,报销时提供对公消费记录。

           l 需提前支付且无法使用公务卡发起支付的会议注册费用,可以使用其他银行卡(借记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报销时提供付款记录。

 

     (三) 校外人员

  1) 《校外专家来访承诺书》(邀请人签字)

  2)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机票需附刷卡记录)

  3) ★住宿费发票(校外人员不可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注:

l 外地高速公路通行费、汽油费、停车费仅可在横向项目经费国内差旅费预算中报销,附件同上

l 详见:上大内〔2019〕284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科研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大内〔2019〕286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出差人员座位等级:

交通工具

等级标准

飞机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人员、院士

头等舱公务舱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凭据报销

二级及以上教授

公务舱

一等舱

凭据报销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经济舱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经济舱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凭据报销

非科研差旅住宿标准:

省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天)

部级人员、

院士

二级及以上教授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其余人员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1100

900

700

500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

900

800

600

450

其余省市

800

700

500

400

科研差旅住宿标准:

省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天)

部级人员、院士

二级及以上教授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其余人员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1300

1000

800

600

其余省市

1000

900

7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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