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项目运行过程中开展相关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支出,按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包干等分项填列开支内容。
(一) 校内老师
1) 《上海大学国内出差审批单》(项目组成员出差由经费负责人签字,经费负责人出差由学院负责人签字)
2) 《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结算单》
3)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非横向经费必须是公务机票,行程单上印GP字样,附公务卡消费记录)
4) ★住宿费发票(可以凭住宿费发票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5) ★会议注册费发票(附会议通知)
l 需提前支付且无法使用公务卡发起支付的会议注册费用,可以使用其他银行卡(借记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报销时提供付款记录。
l 使用横向经费出差,可以自行刷卡对公支付,不强制公务卡,也不强制购买公务机票,购买国内航空公司机票即可。
(二) 学生
1) 《上海大学国内出差审批单》(经费负责人签字)
2) 《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结算单》
3)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
4) ★住宿费发票(可以凭住宿费发票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5) ★会议注册费发票(附会议通知)
l 学生单独出差的费用可以使用学生的银行卡自行支付,报销时提供对公消费记录。
l 需提前支付且无法使用公务卡发起支付的会议注册费用,可以使用其他银行卡(借记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报销时提供付款记录。
(三) 校外人员
1) 《校外专家来访承诺书》(邀请人签字)
2) 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或飞机票(机票需附刷卡记录)
3) ★住宿费发票(校外人员不可领取伙食补助、交通补助)
注:
l 外地高速公路通行费、汽油费、停车费仅可在横向项目经费国内差旅费预算中报销,附件同上
l 详见:上大内〔2019〕284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科研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大内〔2019〕286号-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出差人员座位等级:
交通工具 等级标准 | 飞机 |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部级人员、院士 | 头等舱公务舱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一等舱 | 凭据报销 |
二级及以上教授 | 公务舱 | 一等舱 | 凭据报销 |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 经济舱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经济舱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凭据报销 |
非科研差旅住宿标准:
省市 |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天) |
部级人员、 院士 | 二级及以上教授 |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 其余人员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1100 | 900 | 700 | 500 |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 | 900 | 800 | 600 | 450 |
其余省市 | 800 | 700 | 500 | 400 |
科研差旅住宿标准:
省市 |
|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天) |
部级人员、院士 | 二级及以上教授 | 局级人员、正高级、50岁及以上副高级职称人员 | 其余人员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 1300 | 1000 | 800 | 600 |
其余省市 | 1000 | 900 | 7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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