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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算法定,提升预算绩效 --财务处组织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创建时间:  2021-04-25  王春红    浏览次数:


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出来,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预算管理工作的提质增效,2021年4月23日下午,财务处组织深入学习《意见》交流会,会议由财务处副处长蔡柳主持。

会上,财务处处长褚贵忠首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举措等方面对《意见》全文进行了解读。然后,结合当前的财政形势和我校的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总结强调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要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和“无预算不支出”的理念,加强全口径收支预算;第二: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一聚三保”,预算编制要充分排摸情况,清理压缩普惠性奖励及福利,不留硬缺口;第三:要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统筹资源配置,避免财力资源的浪费。第四:要加强全生命周期理念,选取校内安排的部分重点项目,从绩效评估、跟踪实施、绩效后评价三个过程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与会人员分别交流了对《意见》的学习体会,认为《意见》对我校正在推进的预算管理改革,特别是全口径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有很针对性的指导意义。

为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副处长蔡柳提出了下一阶段深入学习《意见》的具体思路:预算科各成员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梳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点对点”细化《意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总结心得体会,以深入理解并将《意见》中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并不断推动我校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